拍卖行不保真的问题,如同一个顽疾,从中国出现第一家艺术品拍卖公司开始,就困扰着整个艺术市场,也一直饱受争议。
在正在举行的两会上,列席文艺界别政协委员联组讨论会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3月7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,古董、艺术品“拍卖不保真”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读。来自安徽的钱念孙代表认为,目前拍卖法中的部分条款滞后于现实发展,建议修改完善拍卖法以遏制“拍假”现象。
拍卖行不保真的困局或将得到改善,3月11日,皇玛2012四季拍卖(第一期)将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槌,共设“海日书画专场”、“石乐斋藏品专场”以及“中国书画专场”3个专场。本场拍卖最大的亮点是,皇玛拍卖公司针对其中的“海日书画专场”和“石乐斋藏品专场”两个专场的300多幅书画作品承诺保真。
这将是一个创举。
拍卖不保真是对法规的扭曲
无论是东莞目前现有的三家艺术品拍卖公司,还是国内的其他大型拍卖公司,拍卖保真这个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,所有的藏家虽然对这一条款心存不满,但也无可奈何,看中的拍品真假,完全得靠自己或者借助外力来鉴别。
3月7日,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列席文艺界别政协委员联组讨论会时,针对拍卖不保真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,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。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。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。“不保真”不等于可以欺骗。但绝大多数人都认为“不保真”就是可以欺骗,这是对法律的误读。
现行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“拍卖人、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”安徽代表钱念孙建议,在原第二款前增加“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应承担相应责任”内容,以防止部分拍卖企业收取买家高额佣金却不认真负责鉴定,以不实内容误导买家乃至知假卖假的情况出现。同时,在“拍卖标的”前增加“具体(单件)”等文字,以制止部分拍卖企业以本公司拍卖规则或拍卖前的免责声明为借口,对全部拍卖标的完全免责的行为。
皇玛两专场拍卖承诺保真
广东皇玛拍卖公司是这两年才出现在公众视野的艺术品拍卖公司,虽然在艺术品市场还是个新面孔,但这家拍卖公司已经开始做一些创新。
3月11日,皇玛2012四季拍卖(第一期)将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槌,共设“海日书画专场”、“石乐斋藏品专场”以及“中国书画专场”3个专场,其中承诺保真的,是“海日书画专场”和“石乐斋藏品专场”两个专场的300多幅书画作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次的拍卖保真并没有写进“竞买须知”。不过,皇玛拍卖行的董事、总经理彭国杰承诺,两个保真专场的所有书画作品,竞投者事后如果发现是赝品,并经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假,皇玛公司原银奉还,承诺包退包换。这种保真拍卖的形式,皇玛还将继续尝试。
东莞的藏家对皇玛保真拍卖的创举表示赞赏,但同时也希望拍卖保真能尽快出现在国内各家拍卖公司的“竞买须知”。